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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開始注意生育補助須知了~

因為彰化市可以領5000元.彰化縣可領10000元~

就以我的例子來說的話:

小牛仔的戶籍報在花壇(鴻先生).可以領10000元

(如果沒入籍在花壇.入在彰化可以領.因為彰化縣的24個鄉鎮都可以申請)

而我的戶籍是在彰化市(牛仔媽).可以領5000元

(不管小牛仔在哪報戶口.只要父母某一人是彰化市民即可申請)

所以...我可以領15000元唷~

(縣政府10000是支票.彰化市公所5000是現金)

p.s 報戶口 ->申請彰化縣10000元生育 ->帶著有baby的戶籍謄本到市公所申請5000元

   印章.出生證明都要記得帶著唷!

 

~轉載彰化市公所社會課~
* 婦女生育補助

符合條件者,每胎補助5000元(94.7.1日修正每胎5,000元、雙胞胎10,000元、三胞胎30,000元、四胞胎以上100,000元) 
※申請資格 
一、補助對象:(符合下列條件者) 
已婚夫婦其中一人設籍並居住本市達一年以上者(以生育日為基準日往前推算)。 
二、申請期限:產婦應於生育後三個月內檢附證件提出申請。 
三、檢附文件: 
1.申請表一份 
2.全戶戶籍謄本一份(夫妻不同戶,二戶戶籍謄本皆應檢附) 
3.出生證明正本一份 
4.產婦及代理(辦)人需攜帶身分證及印章。

相關事宜彰化市公所洽詢電話:04-7222141-27

 

~轉載彰化縣政府社會處~

為使彰化縣產婦及嬰兒獲得適當照顧,落實婦幼福利,進而鼓勵認同鄉土情懷,改善縣內人口結構,促進地方繁榮,自98年1月1日起將婦女生育補助實施對象,由原規範列冊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者擴大到全縣民眾。自98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,父母親只要符合下列補助資格,於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戶籍登記同時,填妥申請表即可獲1萬元生育補助。


彰化縣政府婦女生育補助之補助對象-

※凡新生兒自98年1月1日起出生,且應符合2點規定:

1.具合法婚姻關係者或年滿二十歲以上之未婚生子婦女。

2.夫妻雙方或一方設籍彰化縣(以下簡稱本縣)並繼續居住滿一年以上(以新生兒出生日期為準),且新生兒在本縣辦妥出生登記者。 


※發放金額:

自98年1月1日起每生育一名新生兒補助新臺幣一萬元整,補助金額以新生兒數計。

由於本補助須於新生兒出生之次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,逾期視為放棄權利,為避免延宕申請,彰化縣政府特請各鄉鎮戶政事務所於辦理出生登記時,主動將申請表、縣長祝賀卡等表件提供給申請人,並免費提供戶籍謄本,協助收齊表件後轉交社會處辦理經費核撥(或申請人亦可備齊申請表及戶籍謄本等相關表件,逕送(寄)彰化縣政府社會處婦幼福利科(彰化市中興路100號六樓)辦理),補助支票核撥後,將由縣府發放小組攜帶縣長賀函及支票親自送到申請人家中祝賀。

相關事宜彰化縣政府洽詢電話:04-7240249、04-7264150-0764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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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記~

10/13 我也打去勞保局詢問以我的條件

可以申請生育給付嗎?

小姐幫我算一下是在投保期間內受孕, 所以可以申請喔

真是開心吶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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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就好好過日子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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